“撕春聯”能撕出一個文明城市?
時間:2023-02-16來源:未知 作者:acebm 點擊: 次
事件追蹤
2月9日,江蘇沛縣“城管撕春聯”引發網友爭議,2月14日,沛縣通報了“城管撕春聯”事件的處理情況,縣委、縣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上門向商戶致歉,并依據調查結果,依據有關規定對涉事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政務警告等黨紀政務處分。
雖然該事件有了官方的處理回應,但“城管撕春聯”已經使江蘇沛縣陷入了輿論旋渦,對政府形象、城管現象均造成不利影響。
沛縣城管上街“撕春聯”引發爭議的原因,是基于創建文明城市,對此公眾不敢茍同。老百姓認為,正月里頭都是“年”,春節的喜慶和祥和氛圍在民眾心目中,就是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春節貼對聯也是幾千年傳承和延續的鄉愁民俗。年剛過完,城管就打著“創建文明城市”的旗號,上街“撕春聯”,美其名曰“創建文明城市”。民眾疑惑不解:過年貼的春聯即便風刮雨淋太陽曬,能破損到哪里?告知春聯主人再粘貼一下不就行了?有必要城管興師動眾“專業”撕春聯?那么,一條街上到底有多少春聯需要撕掉呢?那小區住家戶的家門春聯破損了是不是也要撕掉?是不是影響小區的文明建設了?再者說,城管上街“撕春聯”是行政執法行為,其執法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什么?難道是居民貼春聯貼出個“私搭亂建”影響市容市貌、影響城市文明建設了嗎?無獨有偶。江蘇淮安、甘肅武威、吉林延吉、遼寧營口、河南焦作馬村區等地也項先后爆出“撕春聯”的事件,理由雷同,均是為了“創建文明城市”。
從城市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視角觀察,當城市管理和創建文明城市與民情民意、民風民俗正當權益發生分歧和沖突時,行政執法部門不能以政府決策為“硬杠”,表現出簡單、粗暴的執法行為,導致“城管撕春聯”上升為政府輿情危機事件,其中有兩大原因:一是政府決策有悖民意,有失民心,背離民心、民意,執法部門傷害群眾感情;二是政府職能部門在城市管理中缺失民本思想,服務意識差,執法方法不當,執法過于機械刻板、缺乏溫情溫度。
由一般的“撕春聯”事件演變為倍受爭議的網絡輿情,足見各地在推動文明城市創建這項系統工作時,亟需把城市發展與民情民意、群眾訴求、政策指令下達、可執行性及社會效果等考慮在內,相關部門在落地執行環節必須下大功夫研究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提升。如何在肩扛城市形象提升、營商環境優化、“任務目標”的同時更科學、更有方法、更有溫度地上傳下達,把落實政府決策變成一種新的執政素養。
事件觀察
“撕春聯”究竟是誰的“過錯”?
可見,對于“城管沿街撕春聯”這件事,絕不能有悖民心民意;城市文明創建、市容市貌提升絕不是靠簡單粗暴式的撕春聯就能達成,這種“出力不討好”損人不利己的蠢事要不得,必須遏制,相關部門必須作出反思和調整。
事件洞悉
“撕春聯”面子工程暴露哪些問題
結合各地撕春聯的初衷,不難看出,在當前城市文明創建的大背景下,城市與城市之間的比拼已經滲透、細化到市容市貌的各個細節,如何通過做足“面子工程”來抬升城市形象,如何在各項檢查考評、達標競賽,甚至政績考核中贏得上級領導的好評,已經引起一些地區高度重視。
然而,面對城市形象比拼的競爭局勢,通過“撕春聯”行徑來美化城市形象,本身就極易陷入“過度迎合上級領導檢查”“為了達標不擇手段”“為了應付檢查考評表里不一”等誤區。是可謂,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看來,如何提高執法部門能力和水平,如何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是城管部門履職盡責、提升擔當必須要做好的一門功課。
事件思辨
“撕春聯”為啥有損政府形象
近年來,全國范圍內“城管撕春聯”現象屢次涌入公眾視野,這也表明,城市管理和創建文明城市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各種問題和漏洞,說明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整治沒有很好地納入城市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體系之中,沒有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城市治理體系,導致各種治理能力欠缺和不足。看起來“撕春聯”事小,實際上輿情事大。一旦負面輿情沖擊社會面,那么,地方政府的形象就會受到損害。因此,政府形象不能因小失大,城市治理是一個復雜而系統的工程,治理的目標是要維系一個多維和諧的生態環境,包括營商環境優化。因此,政府部門需要思考四個問題。
思考一:撕春聯要不得,損形象,失民心,不利于城市營商環境構建。春節貼春聯是中國人過年的美好心愿和習慣,既是中華文化及傳統習俗的傳承和延續,寄托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紅紅火火的春聯、極富文化內涵的對聯還給城市增添了煙火氣、增加了年味兒。春節過后就撕春聯,無疑是一種不友好不吉利“過河拆橋”的行為。尤其是城管撕春聯的時間節點以及撕春聯執法過程中與商戶發生爭吵、不及時普及宣傳該工作的必要性等行為,沒有一點執法環境的群眾基礎,事發突然,群眾怨氣爆發,不僅嚴重傷害了群眾的感情,不利于城管工作的開展,而且也使群眾對政府失去了信任,對城市營商環境優化和營造也是一種無形的破壞。
思考二:“撕春聯”暴露出城管執法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下,明顯拉低了城市文明創建的水準。監督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是城管部門的崗位職責之一,但實際執行要有思路、有方法、有準則、有底線。結合實際執行情況來看,城管作為執法主體,群眾作為被執法客體,執法者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執法業務水平,決定著執法過程的順暢和效果,執法是剛性,服務是柔性,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緊密結合,方能體現政府部門執法質量和水平。否則,在與群眾接觸的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群眾不配合、起沖突、發生口角等情況,明顯拉低了城市文明創建的水平。這就要求相關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多思考如何有效合理處理問題,一是要明白服務于民的宗旨,遵循民眾意愿,傾聽民眾聲音,集聚民智民力,進一步優化思路,改進工作作風,重塑工作紀律;二是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善用智慧與群眾有效溝通,提升執行溫度,維系好與民眾的情感;三是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加強執法部門人員的整體素質,維護好政府形象。
思考三:城市形象和品牌打造不能流于表面文章,政府部門的不當發聲和不當行為很容易使政府陷入輿論危機。城市文明包含方方面面,除了城建、市容市貌、衛生、形象外,還有居民素質、交通文明、城區文明、社區文明等。這就要求各方面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齊頭并進,才能保持城市文明形象的一種平衡協調美好。為了應付文明城市創建大檢查,城管維護市容環境的初衷是好的,但“撕春聯”這種表面文章過于一刀切的過度執法沒有邊界??窟@種形式營造的“整齊劃一”形象也未必能上榜文明城市。事實上,城市文明建設,一定不是短期行為,也不是短期效應,而是城市文化的內涵發展。
思考四:“撕春聯”現象背后折射出城市化進程發展、城市文明建設與傳統文化的沖突,如何權衡此矛盾是擺在各地政府面前的考題。新時期,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文明城市的創建,首先應當考慮城市歷史文化資源,考慮民俗文化對城市文明建設的軟實力作用。地方政府在創建文明城市與傳統文化發生沖突時,一定要維護好文化生態,發揚光大,賡續傳承才能夯實文明城市的根基。在城市化進程發展和城市文明建設中,尊重文化應該切實體現在政府部門行政執法的細節中,要把握好平衡度。
小結
“撕”出來的文明城市終是“假把式”。一方面,城市文明創建必須根治那些打著文明創建的幌子干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另一方面,創建文明城市也需要創建推進文明城市的績效考核標準,不斷優化檢查文明城市考評項目和規則,充分發揮好文明城市建設內涵式發展的考核導向作用,在建立健全和完善文明城市創建體制機制的同時,加大力度糾正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應付檢查的種種不正之風,讓真正有形象、有內涵、有潛力的文明城市選拔出來作為標桿,從根本上改善政府部門執法隊伍文明素質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王牌智庫首席專家、董事長上官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