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民營企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科技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主體,也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力量。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近期組織力量,對長三角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情況進行調研,分析梳理了當前面臨困難和問題,并提出相應建議。
一、當前我國民營企業科技創新面臨的困境
1.業績下滑導致創新力減弱。民營企業多數處在傳統行業,成本、技術、品牌均無優勢,利潤微薄帶來創新能力不足。近年來受疫情及宏觀環境影響,超過四成的企業反映利潤同比下降,超過95%的企業反映研發強度同比下降,企業面臨著“不創新等死,創新找死”的窘境,創新意愿處于低谷。部分企業雖在政府引導下走“專精特新”之路,一定程度上對沖了市場沖擊,但多數企業仍無法實現智改數轉和非研發性創新,在經濟下行背景下更失去了創新升級的能力。
2.原創性科技成果較為缺乏。以長三角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民營企業來看,截止2022年10月底,2678家企業平均申請專利127.73件,但發明專利僅54.81件;平均參與起草14.09項標準,但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合計僅1.92項,絕大部分是自主發布的企業標準。我國民營企業雖不斷加大自主研發投入獲取競爭力,專利申請和授權也在迅猛增長,但以發明專利和標準制定為代表的高質量成果占比較低,主要從事較低層次的科技創新活動。
3.科技創新的協同能力較差。民營企業個體創新能力較弱,加強協同創新意義重大。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他們整合創新能力一般,與其他環節企業分工協調性不強,缺少從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工程應用及產業化的系統整合創新能力。如調研中發現,安徽某兩家緊鄰的光伏組件企業,成立時間很近,卻沒有相互協調研發推動產品創新,而是競相到外面購買先進生產裝備。很多專精特新企業評上榮譽拿到獎勵后,還是各自做各自的事。
4.科技創新人才短板明顯。創新人才更傾向于穩定性工作崗位和大型企業,民營企業人才難招難留的困境更加突出。調研中發現,一些企業因形勢進行減薪裁員,或縮減了人才的引進,都使得人才問題雪上加霜。在政府政策上,缺乏對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招引人才的高端平臺與載體的數量和功能還不夠,服務配套保障不足。超過一半的企業認為政府應該建立人才名單制度,近8成的企業認為政府在人才社保、職稱評定、生活保障等配套有短板。
5.創新服務體系不完善。近年來,各地雖然都在謀劃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但科技創新服務體系仍存在服務功能單一、運行機制不暢等問題。特別是面向民營企業的技術服務平臺和孵化器數量少、質量參差不齊、區域分布不均,與技術創新緊密相關的技術鑒定、評估、交易、推廣、咨詢等科技服務市場發展不充分,導致一些有價值的產品或技術因無法獲得有效認證而無法進入市場,降低了民營企業的創新效率。在調研中發現,很多民營企業不得不把研發環節放到大城市,割裂了研發、中試和生產的緊密聯系,非常不利于創新。
6.融資體系對創新支持不足。當前民營企業融資方式以銀行貸款為主,對創新幫助更大的直接融資體系發展缺失,造成了民營企業資金鏈和創新鏈的不匹配。一方面,貸款融資的馬太效應顯著,對缺乏抵押品的科創類企業不利。調研中,超過90%以上的企業認為銀行貸款存在中小企業門檻難達標、附帶條件多、轉貸容忍度低等問題。如現行企業資信評估評價制度標準非??量?,中小民營企業很少有達到AA 級以上的資信等級。另外,股權基金等機構存在“摘熟果”“短期化”等問題,非常不利于民營企業從事科技創新。
7.降成本未做到精準有效。降成本能讓企業有更多的資源去投入創新,但民營企業普遍反映,目前出臺的一系列降成本政策效果不顯著,離“致廣大而盡精微”仍有較大差距。例如,很多中型企業反映降減緩政策只針對小微企業,中型企業兩頭不沾邊;企業認為今年是疫情以來最難熬的一年,各項降成本政策效果明顯不如 2020 年;大規模推進的增值稅留抵退稅只是遲繳緩繳,且相當部分并未到最需要的企業手里,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資金收縮和投資信心遲疑的問題。
8.合法權益保護仍不到位。很多企業反映,知識產權維權難、信用體系建設缺失等問題長期存在。調研中,近80%的企業認為需要加大品牌保護力度,近70%的企業呼吁加大商標保護。“一招鮮”知識產權是很多民營企業立足之本,被侵權決定生死存亡,但因為實力弱,難以有更大的精力去維權。信用體系建設缺失,目前尚未建立以“紅黑名單”為核心的民營企業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個別區域對涉案中的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區分不清,讓企業家在發展中沒有安全感,甚至將財產轉移出去。
二、促進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發揮作用的相關建議
(一)明確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定位方向
面對新時代新征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和科技創新體系的完善都要發揮民營企業應有的作用。在新型舉國體制的背景下,創新體系的基礎在體制機制,關鍵在技術人才,活力在各類企業。民營企業是最有效率、最有活力、最有創造力的市場主體,在我國科技創新體系中應當扮演主體角色,一方面積極將原始技術向產業化方向進行轉化和應用,另一方面還要把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形成技術創新的驅動力和方向指引。民營企業應該是技術的使用者、消費者,偏向于技術產業化的中后端,不應當承擔原始技術創新高昂的沉沒成本,但可以成為從技術創新到產業創新的重要推動力。
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發展方向總的來說有兩個方向:其一,對于規模大、基礎好、行業內有較強影響力的企業,應該朝著龍頭“鏈主”的方向發展,通過產業鏈“鏈主”地位整合形成創新鏈,引領并拉動整個產業的創新發展;其二,對于有一定技術基礎、聚焦某個環節的企業,可以瞄準“專精特新”定位,集中力量攻克關鍵環節的技術,形成企業的“殺手锏”,成為某個細分領域的隱形冠軍。
(二)強化新型舉國體制的戰略支撐作用
新型舉國體制是我國特有的制度優勢,具有集中力量、聚焦重點、高效組織的特點,應當將其與民營企業的自主、靈活、高效特點相結合,形成創新的有機協同體。新型舉國體制的戰略支撐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從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來看,政府應當聚焦于提供有利于科技創新的公共品,比如重大試驗裝置、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制度保障、人才服務體系等,解決僅靠民營企業個體無法解決的問題,培育優良的創新土壤;民營企業則充當創新主體的角色,根據自身或行業需要瞄準重要領域和關鍵技術方向,在政府導向下依托公共平臺進行創新或提供創新服務,遵循市場的投入產出規律。
二是從創新鏈條來看,應借助新型舉國體制解決原始技術創新的問題,形成強大雄厚的基礎技術供給,政府或公共部門應當承擔這其中的巨大沉沒成本和高失敗風險,發揮“錢-知識-錢”的前半段功能,比如在軍工領域的研發投入;民營企業則應當扮演創新鏈條的后半段角色,負責如何將知識進行產業化商業化利用(例如軍民融合場景),這其中既包括直接吸收引進新技術新知識進行產業創新的制造業企業,也包括起到專業服務作用的中間服務業企業,如知識產權服務公司、各類融資機構、法律會計等專業公司等。
三是從抵御外部沖擊來看,新型舉國體制可以運用國家力量為民營企業撐起創新的自由天地,比如當今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凌行徑逐漸抬頭,民營企業在這樣的大變局大風浪下更需要國家力量進行保護和維權;此外,國家力量對于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固、提升民營企業創新韌性,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構建“平臺+市場”技術服務體系
在現實的民營企業創新實踐中,存在著技術供給與技術需求之間的巨大鴻溝,表現為科研人員與企業家目標不一致、基礎技術成果的產業化應用失敗率高、缺少大量中間環節的科技服務機構等方面。需要構建以產業需求為導向的科技創新體系,形成企業主導的合作方式,加強技術服務體系的中間轉化作用。
第一,應建立“產業-技術”轉化平臺及團隊,將產業創新發展中面臨的難題通過持續、系統、專業的“翻譯”變成科研團隊的技術攻關課題,形成良好的供需互動模式;第二,必須構建各層次、市場化的價值實現體系,充分激發產學研用各創新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形成中國特色促進科技與產業創新的有效機制;第三,還要打造豐富專業的中介市場,提供技術孵化、轉移、應用的專業性服務,這些機構應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起到關鍵性的技術服務功能,而這方面正是我國目前科技創新體系中極為缺失的部分。
(四)優化各類金融市場的資金支持模式
當前民營企業的主要融資模式還是以銀行貸款的間接融資為主,VC、PE等直接融資方式還不發達,這與西方國家發達融資體系極大支撐企業科技創新的模式形成很大差距。
首先,從間接融資模式來講,應當優化銀行的貸款方式,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及科技貸款產品,大力發展專業性服務平臺,打通各類專利、知識產權抵押融資的瓶頸;其次,要利用國家大基金及政府資金力量推動形成良好的一級市場股權融資體系,可以探索國家基金和民營基金合作形成“優先+劣后”分級產品,建立各取所需的風險收益分擔模式;最后,還需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打造投資標的流入流出的“活水池”,而非“死水潭”,深入推進科創板、注冊制等進一步深入改革,引導社會面形成鼓勵創新、投入創新的資本市場良好局面。
(五)提供高層次多維度的綜合人才保障
民營企業科技創新需要多方面的人才作為支撐,要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培育吸引科學家、創新團隊、工程師、工匠等多方面人才,形成促進科技創新的人才支撐體系。
第一,要建立綜合性全方位的人才庫和畫像體系,精準識別各類別、各層次人才的能力、優勢和特點,實現人盡其才、為我所用,形成人才資源對民營企業的高效供需匹配機制;第二,要構建幫助民營企業留才引才用才的政策體系,在個人所得稅、公積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尤其要注意精準施策、一企一策,根據企業不同需要實現政策上“致廣大而盡精微”;第三,要營造人才宜居宜業的優良軟硬環境,推進公共服務的普惠式開放共享,聚焦居住、就醫、教育等關鍵問題實現一站式優質服務,讓人才安心在民營企業發揮作用;第四,對于民營企業特別要關注工匠技能型人才的培養,針對我國民營企業當前以中低端制造為主的現狀,促進校企共建職業教育,幫助民營企業實現產品工藝升級。
(六)形成高水平立體式的優質制度供給
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存在的諸多卡點難點問題需要優質的制度供給來解決,例如創新收益分配機制、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稅收政策體系等。
一要比照《拜杜法案》優化我國相關法律。我國雖已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但對于打通科技創新到產業創新鴻溝的作用還不明顯,需要深入借鑒學習美國經驗進行完善,這方面深圳進行了較好的探索和實踐;二要真正有效做到知識產權保護。可以充分發揮62家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作用,將各地區在各領域形成的知識產權保護經驗進行跨區域推廣,尤其要注意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高效、協同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避免存在死角暗角,真正提升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服務水平;三要聚焦于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當前已經實現對中小企業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還應當聚焦科技人員個人所得、企業所得等方面深入支持。
(文章來源:長江產經智庫 孫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