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豬團偷運生豬 一天最多調出生豬4000頭獲利400萬
時間:2019-12-28來源:新京報 作者:acetouzi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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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通知,要求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打“炒豬”行為。海南、貴州、云南等多個省份也已推出相關舉措,防范非法“炒豬”。
近期,“炒豬團”違法炒豬牟取暴利引發熱議。“炒豬團”利用不同省份生豬價格差異,“低買高賣”,跨省收販生豬。為最大程度牟利,“炒豬團”在炒豬過程中多有投放病死豬、偽造證件調運生豬、散播疫情謠言等違法行為。
專家建議,不同省份間需建立合作機制,聯合執法打擊“炒豬”行為,并鼓勵媒體、企業、養殖協會、養殖戶進行社會監督。
農業農村部獎勵舉報人最高3萬元
近期,農業農村部多次出臺措施整治違法“炒豬”行為。12月17日,在農業農村部例行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勛介紹,為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于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要求加強對運輸、丟棄病死豬等行為的排查力度,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癥狀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發揮各地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機構作用,集中統一指揮,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打“炒豬”行為。
11月18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涵蓋了10項舉報內容,其中多項與“炒豬”行為密切相關。比如,私屠濫宰或屠宰、加工、銷售病死生豬及其產品;故意丟棄死豬并制造和傳播養殖場(戶)發生疫情輿論,借機大幅壓低價格收購生豬等方式從事“炒豬”牟取暴利。
舉報經查屬實并符合獎勵原則的,農業農村部給予舉報人每次稅前3000至1萬元不等的獎勵。舉報為防控非洲豬瘟作出特別重大貢獻的,可一次性給予舉報人高于前款規定標準并不超過稅前3萬元的獎勵。
多個省份加大力度整治“炒豬團”
多個省份針對違法炒豬行為采取了相關防范舉措。
7月25日,海南省公安廳發布《關于嚴厲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的通告》提出,對惡意編造、散布、傳播非洲豬瘟疫情的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厲打擊。對收購、販運、銷售、隨意、故意丟棄病死豬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行頂格處罰。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7月19日,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運輸、丟棄病死豬等行為的排查,一旦發現 “炒豬”行為,及時固定證據,依法嚴肅處理。各地對轄區內存欄生豬實行動態管理,隨時掌握存出欄、病死豬動向,對于被丟棄病死豬的養殖場(戶),在一定時期內對存欄生豬重點監測。
云南目前在23個省際公路、10條主要大通道和省際間便道、民間小道上均設卡檢查,防范炒豬團非法調運。
■ 現象
私自改裝車輛偷運生豬
今年以來,多地頻繁出現專業“炒豬團”。12月19日,浙江省富陽法院開庭審理當地首例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案件。被告人陸某多次調運生豬到富陽,并違規宰殺銷售獲利,涉案貨值1400余萬元。根據判決結果,陸某構成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云南省是全國生豬外調重點省份之一,同時也是“炒豬團”盯上的生豬價格洼地。今年9月,云南省要求全省生豬暫停調運出省。
9月5日起,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非法調運生豬集中打擊行動,共查獲非法調運生豬超過1萬頭。文山州富寧縣位于云南通往兩廣的交通樞紐地帶,緝查人員發現有“炒豬團”將運豬車偽裝成商務面包車、越野車。僅9月5日當天,富寧縣就有8000多頭非法調運生豬被查獲。
檢查站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由于長期與豬共處在車內,被查獲的駕駛員身上帶有明顯豬糞味。
在四川麗攀高速銀江收費站,也有交警近期查獲私自改裝偷運生豬的車輛,一輛面包車內塞滿了24頭生豬。
5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養豬行業協會發布通知稱,有一支專業炒豬團伙進入。通知稱,已證實某公司、農戶養戶附近丟棄的病死豬,以及曲江區大塘山丟棄的20多頭病死豬,都是炒豬團伙所為。
■ 成因
分區防控成“炒豬團”商機
“炒豬團”的盈利邏輯即低買高賣賺取差價。
2018年8月,沈陽首次出現非洲豬瘟疫情,按照相關要求,禁止所有生豬及易感動物和產品運入或流出封鎖區,沈陽市暫停全市范圍的生豬向外調運。
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后,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防控舉措,嚴控非洲豬瘟疫區生豬及其產品調出。
非洲豬瘟疫情的擴散以及嚴格的分區防控政策,讓“炒豬團”嗅到了商機。他們瞄準廣西、云南等價格洼地,以低價大量購入生豬,運輸生豬到價格高的省份販賣。
今年國慶節以前,云南1公斤豬肉的價格比全國均價低了10元左右,運一頭豬的毛利潤就能達到上千元。
據《半月談》報道,某省際交界地帶,“炒豬團”一天最多從當地調出生豬4000多頭。每頭生豬平均毛利潤在1000元左右,每車按照運送100頭計算,運送一車即可獲利10萬元。運送4000頭生豬,可以牟利400萬元。
■ 危害
加重疫情傳播風險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副研究員朱增勇認為,嚴格來說,“低買高賣”行為本身并不違規,但“炒豬團”使用的很多手段是違法行為。
眾多不法商販無視政策監管和疫情防控要求,通過走小道避開執法檢查,或偽造耳標、非法獲得檢疫合格證等違規跨省運送生豬。同時,為最大程度賺取差價,“炒豬團”中有人向目標收購區域的養殖場投放病死豬,或者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餌料,然后廣泛散播疫情謠言,引發養殖戶恐慌性拋售,導致當地養殖戶清欄,被迫退出生豬養殖,豬價大幅下跌。
“這些‘炒豬’行為會影響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正常開展,破壞生豬生產秩序,損害養殖者合法權益,同時也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朱增勇說。
受“炒豬團”影響,當地養殖戶被迫大量清欄出欄,甚至將仔豬、母豬一起出售,造成短期內當地生豬價格異常下降,生豬產能明顯下跌。養殖戶養豬積極性也因此受打擊,由于擔心病毒對當地養殖環境污染,養殖戶疫病防控水平較差,后期恢復生產難度極大。
“炒豬團”把病死豬投放到養殖區,加重了疫情的傳播風險,在運輸過程中沒有隔離防護措施,也會增加感染風險。生豬被運輸到售賣地區,有可能導致帶病豬肉流向市場,甚至將病毒帶入當地養殖場。
■ 措施
及時上報疫情、普查病豬
記者了解到,當前中央陸續將儲備凍肉投放到市場,并發文鼓勵生豬生產,多地也發放補貼保障生豬供應,這些舉措對降低豬肉價格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有業內人士認為,“炒豬團”對生豬產區和銷售區的負面影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觀調控的作用。
如何有效治理“炒豬”行為?朱增勇建議,結合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進行聯合打擊,及時上報豬瘟疫情,普查病豬,讓“炒豬團”無豬可炒。
同時,通過媒體曝光,發動企業、養殖協會、養殖戶的監督作用,及時向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部門和農業農村部舉報,作為壓實養殖戶防疫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便于執法監管部門及時發現炒豬行為,進而運用刑事司法手段,對“炒豬團”的惡意炒豬違法行為進行有效打擊。
“炒豬團”非法跨省運輸生豬銷售往往涉及兩個省甚至多個省,不同省份之間也需要建立有效合作機制,聯合執法,打擊“炒豬”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