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持蘇北地區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對策建議
時間:2023-08-21來源:未知 作者:acebm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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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江蘇牢牢把握“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有機銜接脫貧致富奔小康與鄉村振興,“十三五”時期,江蘇省對蘇北地區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累計達7000億元,蘇北地區12個省級重點幫扶縣全部摘帽、771個經濟薄弱村全部達標、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脫貧。
然而,我省低收入農戶增收基礎還比較脆弱,經濟薄弱村收入來源還不穩固、產業發展還比較薄弱。南京審計大學經濟學院李丹承擔的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推動蘇北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財政支持政策及體制機制研究”,基于財政視角,結合江蘇省“十四五規劃”以及2022年江蘇省委一號文件精神,分析蘇北地區“兩大戰略”有效銜接的財政支持現狀與存在的挑戰,并就完善相關政策提出對策建議。
一、財政推動蘇北地區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現狀
1.加大資金整合,穩定財政投入。江蘇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確保財政幫扶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一是深入推動涉農資金源頭整合,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率,集中力量“辦大事”。2021年,省財政統籌省以上資金59.22億元,新建高標準農田390萬畝。二是省財政將原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更名為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有機銜接脫貧致富奔小康與鄉村振興。2021年蘇北地區共獲得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74673萬元,占全部補助資金的86.8%。三是省財政在安排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時,通過提高獎補系數等方式繼續對蘇北地區給予適當傾斜,重點幫促農村低收入人口、省定經濟薄弱村和重點地區,2021年,省財政對蘇北地區財政轉移支付1400億元,占全省財政轉移支付的50%以上,其中,累計撥付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專項資金216億元,改善32萬戶農民群眾住房條件。
2.拓寬融資渠道,創新投入方式。江蘇省積極發揮財政“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積極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一是統籌省級財政資金20億元,設立首期規模100億元的省級鄉村振興基金,與國開行、農發行等7家銀行簽署合作協議,落實7000億元融資授信,并積極引導市縣設立鄉村振興基金。二是創新政府債券品種,發行鄉村振興專項債券,2021年以來,江蘇省財政廳合計發行鄉村振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75.83億元,為鄉村振興提供低成本的融資支持。三是積極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保費補貼政策,在中央財政補貼35%的情況之下,省財政保費補貼比例從25%提高到30%,保險金額由原來的平均550元/畝提高到最高1300元/畝。2021年,江蘇省農業保險保費規模達到53.07億元,為全省1502萬戶投保農戶提供風險保障1672億元。四是省財政注資27億元建立政策性農業融資擔保體系,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等現代農業發展,截至2021年底,在保余額175.54億元。
3.完善政策體系,規范資金管理。近年來,江蘇先后在脫貧攻堅、涉農資金整合、鄉村振興等方面出臺一系列富民強村的政策體系。一是在財政銜接政策方面出臺《江蘇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財政廳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富民強村幫促行動接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實施方案》等文件,明確銜接資金全面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并提出“十四五”時期財政支持富民強村幫促行動的17項具體工作任務。二是在創新財政融資渠道方面出臺《關于做好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鄉村振興基金的政策導向,統籌鄉村振興資金出資安排,加強基金風險防范等,同時出臺《江蘇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評價暫行辦法》等文件,全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和服務評價體系。
二、財政推動蘇北地區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面臨的挑戰
1.財政收支壓力較大,多元財政保障機制有待完善。一是受新冠疫情肆虐,國際形勢復雜嚴峻的影響,中央及地方出臺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為企業紓困解難,短期內,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各級政府財政壓力凸顯,勢必會影響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財政資金投入規模。2021年和2022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別為8.6億元和10.06億元,雖然85%以上用于蘇北地區,但總體規模較小,且主要用于農村戶廁改造補助、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貼息補助等項目。二是財政資金在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方面存在不足,江蘇省各級財政通過鄉村振興基金、鄉村振興專項債券以及財政貸款貼息等方式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但對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需求考慮不足,部分項目資金投入大、周期長、回報慢,而且仍存在阻礙社會資本深度參與的體制機制問題,沒有發揮好財政資金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的作用。三是蘇北地區農村基礎設施依然薄弱,特別是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逐漸深入,涉農資金缺口較大。此外,財政在推進蘇北地區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投入不足,城鄉差距明顯,農村教育、醫療服務質量堪憂,城鄉差距已嚴重阻礙資本、人才、信息等生產要素向鄉村流動,不利于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造血”能力不足,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一是財政資金不符合農村高質量發展、鄉村治理現代化的要求。部分財政資金在農村沒有得到充分有效發揮,農村治理還沒有完全由個人聚焦向常態化、普惠制政策轉變。二是在脫貧攻堅過程中,蘇北部分地區為實現農戶快速增收,對農戶發放各項直接轉移支付資金或者偏離實際需要設置過多公益崗位,雖在短期提高農戶收入水平,但未能形成自身發展的“造血”能力,且存在部分脫貧戶“等、靠、要”思想嚴重,返貧風險較大。三是財政在促進蘇北地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方面未形成有效合力,二三產業的配套支撐不足,儲藏運輸業、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滯后,鄉村產業帶動能力不強。四是財政在支持蘇北地區產業發展向產業振興過程中,存在部分項目同質化現象,未能形成村與村、片與片錯位發展、差別競爭,部分農村產業發很可能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
3.“兩大戰略”有效銜接配套不足,財政支持制度有待完善。一是江蘇省雖然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富民強村幫促行動、鄉村振興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文件,但對蘇北地區“兩大戰略”有效銜接的配套政策不足,也缺乏銜接期內針對蘇北地區財政支持的綱領性文件和配套性舉措。二是支農政策之間相互銜接的協調機制尚未建立,財政支持蘇北地區農村發展的政策依然停留在脫貧攻堅時期,各個部門涉農資金存在交叉重疊,政策延續和完善方面存在不足,與社保、稅收、民政等政策協同推進不協調,造成財政支持“兩大戰略”有效銜接的匹配性不夠,出現政策銜接空檔期。
三、財政推動蘇北地區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對策建議
1.完善財政資金規模保障體系。一是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對農民收入和農業農村發展的影響,穩定提升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規模,推進省以下“三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優先保障農村農業的發展,增加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規模,擴大針蘇北地區均衡性財政轉移支付規模,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農業的比例,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余指標調劑收益全部用于兩大戰略的銜接,確保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增強。二是發揮財政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投入的機制。破解影響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問題,完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農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確保三大主糧作物農業保險覆蓋率80%以上。推動省和蘇北地區鄉村振興基金統籌聯動,對經濟薄弱地區、鄉村振興工作任務重的地方,省政府投資基金在省鄉村振興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可適當提高。三是積極落實過渡期內涉農方面的稅費減免及財政貼息政策,壯大龍頭企業、農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
2.完善財政資金使用保障體系。一是在過渡期內,加強蘇北地區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發揮財政資金的“兜底”責任,防止出現大規模返貧現象。二是實施農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的財政支持政策,促進農民就近就業創業,落實各類農民工穩崗就業和創業補貼政策。三是重點支持蘇北地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推進國家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培育農業新業態和農產品品牌體系,積極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補齊二三產業配套“短板”,真正實現產業助農、產業興農、產業富農,不斷提升農村自身“造血”能力。三是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總目標,優先支持改善蘇北地區農村居民的住房條件,全面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垃圾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支持蘇北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將鄉村振興融入城鄉融合發展的統一框架內。四是加大財政投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提升蘇北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3.完善財政資金管理保障體系。一是繼續深入推動涉農資金源頭整合,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支持蘇北地區按規定統籌使用資金,提升縣級財政支農統籌能力。積極盤活財政結余結存資金,減少政策執行中新增的沉淀資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二是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金融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農業農村發展的影響。三是全面實施財政涉農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結果為導向配置涉農資金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逐步將涉農財政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四是加強涉農資金管理的內控建設與外部監管。內控方面,加強涉農資金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及時有序的風險應對機制,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重大業務開展監控。外部監管方面,充分借助審計、紀檢監察等力量,組織開展“兩大戰略”銜接財政資金專項檢查,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的監管。
(文章來源:長江產經智庫 李丹、裴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