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時間:2024-04-02來源:應急管理部網站 作者:acetouzi 點擊: 次2023年,應急管理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持續推進應急管理法治建設
(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部署,深刻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科學體系、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大力加強應急管理立法工作,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定期對重點任務進行調度督辦,認真抓好落實。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設工作推進機制。部主要負責同志高度重視法治工作,多次主持召開部黨委會議、部務會議和專題會研究部署應急管理法治建設工作,研究審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規章草案等,將法治政府建設與應急管理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二、深入推進應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行《應急管理部權責清單》。編制公布應急管理系統21個行政許可事項(47個子項)實施規范及辦事指南,指導地方應急管理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認領和實施工作。
(二)積極拓展服務事項“掌上即辦”。陸續發布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等7個電子證照標準。開發“應急寶”APP,為社會公眾和企業提供監管事項查詢。
(三)扎實做好許可受理和有關專項清理工作。2023年部行政審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157件。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全面開展有悖高質量發展政策規定自查清理。
三、統籌推進“立改廢”工作,健全發展應急管理法規標準體系
(一)加快推進重點法律制修訂工作。統籌推動、積極配合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國家消防救援人員法制定工作,推進自然災害防治法、礦山安全法、防震減災法、應急救援隊伍管理法起草工作,推動出臺煤礦安全生產條例,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制定工作,出臺《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
(二)加快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密切跟蹤事故災難暴露出的短板,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標準供給,及時發布了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辨識等28項行業標準,報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15項國家標準。
(三)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進一步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審核標準、規范審核程序,強化源頭把控。
四、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持續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印發《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3年版)》,明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名稱和實施依據、法定實施主體及第一責任層級建議。
(二)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開展全國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重大隱患、事故多發地區、企業主要責任人、基層末梢,加大“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力度,對問題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并組織主流媒體深入一線曝光,倒逼責任落實。推動有關部門制定51項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建立全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開展化工裝置設備帶“病”運行安全專項整治,強化油氣儲存、開采和長輸管道安全風險治理。開展重點領域消防治理,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圍繞燃氣安全“一件事”全鏈條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開展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
(三)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出臺《應急管理行政裁量權基準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修訂《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進一步規范應急管理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印發《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監督辦法》《非煤礦山安全監察手冊》,強化礦山領域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執法評議考核制度,開展案卷評查和執法評議考核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制定2023年度消防執法檢查考評工作方案,指導各地開展消防執法檢查考評工作。
(四)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探索聯合執法新模式,組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聯合執法。組織開展2022年度全國優秀執法案例評選,充分發揮典型引領效應。持續推動落實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工作規定,著力解決執法能力不適應、力量薄弱、專業化程度低等問題。
五、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一)健全完善體制機制。整合設立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進一步加強災害應對各方面全過程統籌協調。建立國家應急指揮總部指揮協調運行機制,指導進一步完善應急指揮部體系。成功舉辦2023“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國際合作部長論壇,建立相關合作機制,推出14項合作舉措。
(二)完善預案和力量預置。修訂自然災害救助專項預案,制定印發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參考。落細落實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直達基層責任人的“叫應”機制,分片區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聯防聯控機制,重點時段分批次、分專業在重點方向預置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使命·2023”高山峽谷地區地震災害聯合救援演習、長三角地區防汛防臺風聯合演練。
(三)筑牢防范應對體系。印發緊急通知部署汛期山洪與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會同財政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印發《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細化中央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建成國家應急資源管理平臺,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已實現31個省份全覆蓋。
(四)全力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加密會商研判,全力應對處置臺風“杜蘇芮”、海河流域發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京津冀和東北部分地區極端暴雨洪澇,迅速響應、高效有序應對甘肅積石山6.2級地震,統籌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成功處置西藏察隅等森林火災和內蒙古短時間集中暴發的雷擊火。及時處置內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礦坍塌、北京長峰醫院火災、寧夏銀川燒烤店燃氣爆炸、山西呂梁永聚煤礦火災等重特大事故。
六、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自覺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一)全面推行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策機制,自覺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堅持合法性審核和集體討論決定,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發揮公職律師、法學專家作用,為重大決策提供法治支撐。
(二)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2023年通過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發布信息10994條,發布全國自然災害風險形勢12期、全國自然災害情況12期,發布解讀信息446條,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7件,處理網民留言6467條,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強法治信訪建設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2023年應急管理部登記辦理群眾信訪4075件人次,信訪秩序總體穩定。2023年,部本級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9件,堅持復議為民,化解行政爭議;辦理行政應訴案件93件,認真做好應訴答辯舉證,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
(四)自覺接受監督。積極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2023年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180件、政協委員提案108件,所有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均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實現了溝通協商率、按時辦結率、代表委員滿意率三個100%。嚴格執紀問責,落實一崗雙責,對重要事項督查情況抄送駐部紀檢監察組。
七、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健全科技保障體系水平
(一)推動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印發《高危行業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在危險化學品、礦山、粉塵涉爆等行業領域加快推動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推動安全監管向數字化、智能化發展。
(二)擴展感知網絡覆蓋范圍。在完成全國重大危險源危化品企業和正常生產建設礦井監測聯網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監測聯網覆蓋范圍,在內蒙古、山東、云南等地完成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監測聯網試點,在河北、湖北、廣東等地完成鋼鐵企業監測聯網試點。
(三)深入推進“互聯網+執法”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互聯網+執法”系統與其他自建執法系統的數據對接,全國線上執法“一盤棋”局面基本形成。優化部統建執法系統文書制作客戶端,開發執法企業端、執法問答“小安老師”和法規知識圖譜。
八、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持續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以法治方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配合中央組織部開展市縣黨政正職應急管理專題培訓,會同中央黨校和相關部門分別組織開展危化品和燃氣領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應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訓重點內容,組織舉辦6期執法資格培訓班和47個安全執法網絡培訓班,推動干部提高法治素養。
(二)加大普法力度。聯合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普法辦共同舉辦第四屆應急管理普法知識競賽決賽活動,聯合司法部共同舉辦第四屆應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動。組織開展“書·法”之書寫安全生產法普法活動。圍繞“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主題,一體推進實施“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防災減災宣傳周”等主題宣教活動,常態化開展安全知識科普宣傳“五進”活動。
2024年,應急管理部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堅持固本強基、提質強能,不斷加強應急管理法治體系建設,持續推動應急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應急管理法治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