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勢下投資機會
時間:2021-06-05來源:證券之星 作者:acetouzi 點擊: 次(一)什么是“碳達峰,碳中和”
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一般性辯論時宣布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爭在2030年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習近平主席在氣候雄心峰會上進一步提出了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新舉措,即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資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能、太陽能發電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碳達峰是指全球、國家、城市、企業等主體的碳排放在由升轉降的過程中,碳排放的最高點即碳峰值。碳中和是指人為排放量與通過植樹造林,碳捕捉與封存(CCS)技術等人為吸收匯達平衡,狹義上指二氧化碳排放,廣義也可指所有溫室氣體排放。
(二)“碳達峰,碳中和”的本質是發展問題
碳達峰,碳中和的本質是更高質量地可持續發展。盡管減少碳排放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符合全人類的利益,但是這一問題具有嚴重的負外部性,導致推進十分困難。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許多國家尚處于工業化階段或者工業化前的階段,經濟社會的建設與發展離不開廉價的化石能源,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無疑是限制了這些國家的發展。在此情況下,限制碳排放的私人收益(本國利益)小于社會收益(全人類的利益),這必然會導致發展中國家限制碳排放的意愿并不強烈。反觀以歐盟為主導的發達國家,早已實現了工業化進入了后工業化階段,碳減排相對更容易,也更符合本國利益。正是由于碳排放涉及到每個國家的發展權問題,從《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以來,全球氣候變化治理的談判工作就一直處于激烈地博弈之中,全球氣候治理的科學問題也不可避免地被政治化。
二氧化碳對于氣候變化的影響本身是一個科學問題,最早源自于法國科學家傅里葉的溫室效應理論,直到上世紀50年代,科學家雷維爾和蘇斯研究發現,人類排放的二氧化碳并不能被大自然全部吸收,才逐步地引起科學界的重視。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召開,這是第一次有各國政要、聯合國及國際機構組織參加的當代環境問題會議,環境議題從此走向國際社會的議程。隨著對全球環境認知的提升,1988年由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旨在全面、客觀、公正和透明地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的現狀,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進行評估。IPCC的成立標志著氣候變化問題開始進入國際政治議程(馬建英,2011)。
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簡稱《公約》)明確要控制二氧化碳濃度開始,全球氣候變化治理開始進入談判階段。談判主要圍繞圍減排目標、減排時間表及減排義務如何劃分等細則展開,達成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協議。總體來看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95到2005年,達成了里程碑式協議《京都議定書》。1997年達成的《京都議定書》明確了39個發達國家2008-2012年的減排任務,即在1990年碳排放的基礎上減少5.2%。作為《公約》之后第一個達成的行動方案,經歷了復雜而艱難的博弈,從談判到生效長達10年,2005年《京都議定書》終于生效。
第二階段:2005-2010年,談判進展緩慢,達成了“巴厘路線圖”和《坎昆協議》兩份重要成果。2005年底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締約方大會正式啟動了2012年后的議定書二期減排談判,主要是確定2012年后發達國家減排指標和時間表。2007年底確定的“巴厘路線圖”確定了二期減排談判和公約長期合作行動談判并行的“雙軌制”。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各國由于在誰先排放、怎么減排,誰先減排、資金提供、技術轉讓等多個領域分歧較大,最終并沒有達成一致協議。在2010年墨西哥坎昆締的氣候大會上,發達國家要求重新解釋“共同但有區別責任”,旨在加速二期減排和公約長期合作行動談判的“并軌”,招致發展中國家強烈反對,經過激烈談判最終通過了《坎昆協議》。整體上看,協議匯集了“雙軌制”談判以來的共識,基本上維護了“雙軌制”談判方式,增強了多邊談判機制的信心。
第三階段:2011-2015年,達成了里程碑式的《巴黎協定》,確定了2020年后的國際氣候制度。協定制定的核心目標是在21世紀末將全球的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較工業化前水平之上2℃以內,并通過加強合作爭取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1.5℃以內。由于《巴黎協定》秉持了美國奧巴馬政府在哥本哈根談判中所確立的“自下而上”的行動邏輯,不再強調區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而是由國家自身發展情況自主決定國家貢獻,因此贏得了最為廣泛的共識。截止2020年已經有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締約,是繼《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之后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人性自主的履約機制提升了各個締約方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積極性,增強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信心。
第四階段:2016年至今,《巴黎協定》達成之后的歷屆全球氣候變化大會主要就具體規則如何細化和落實進行碳排。2018年在波蘭卡托維茨舉辦的氣候變化大會上,就《巴黎協定》中涉及的自主貢獻、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機制等方面的相關機制和細則達成了共識,但是有關《巴黎協定》的第六條款中涉及國際碳交易市場運作的相關細則,至今仍未達成一致。
要回答為什么要實施“碳達峰、碳中和”,就要深刻理解“碳達峰、碳中和”的三重內涵,即科學內涵、經濟內涵和政治內涵。
(一)科學內涵:氣候變暖確定性強,減排控溫刻不容緩
全球氣候變暖在科學上的確定性增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暖變得日益迫切。近百年來,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特征是變暖,從人類開始工業化以來,由于煤、石油等化石能源的的廣泛使用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升高,溫室效應使得全球氣候變暖。2019年全球大氣中主要溫室氣體CO2、CH4(甲烷)、N2O(氧化亞氮)的平均濃度分別較工業化前增加了48%、160%和23%,眾多科學理論和模擬實驗也在驗證溫室效應理論的正確性,更多研究證據表明人類活動是全球氣候變暖和極端溫度事件的主要原因。由圖表2可知,目前全球的平均溫度較1850年的工業革命初期上升了近1℃,且平均氣溫上升的速率明顯提升。就我國氣候變化的情況來看,近百年以來,我國地表溫度顯著上升,上升速率明顯加快,北方冬春增暖趨勢明顯。除此之外,氣象數據顯示1950年以來,我國極端降水明顯增加增強,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
氣候變化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威脅。全球氣候變暖導致冰川與凍土消融,影響下游大河的徑流與水質,破壞了水資源系統的正常循環。氣候的變化給農業生產造成不利影響,擾動農作物的產量與品質,導致農業生產成本增加。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如洪水、干旱與森林火災等更是對人類正常的生產生活產生嚴重沖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2018年IPCC 《全球1.5℃增暖特別報告》指出,全球升溫1.5℃將對陸地海洋生態、人類健康、食品安全、經濟社會發展等產生諸多風險,如果全球升溫2℃,風險將更大。總而言之,日益嚴峻的氣候變化形勢正在威脅著人類社會系統的穩定性,阻礙了全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通過行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二)經濟內涵:工業化步入后期,發展與“碳”漸脫鉤
中國已處于工業化后期并逐步向后工業化階段邁進,具備了實現“雙碳目標”的底氣。全球氣候治理是科學問題,但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碳排放權關乎國家的發展權。長期以來,全球氣候治理事務由歐洲后工業化國家引領和推進,由其主導的減排方案也勢必基于本國后工業化階段的基本國情。反觀中國,在現階段提出“雙碳目標”的承諾也與本國的基本國情密切相關。
首先,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占GDP比重的拐點已經出現。進入工業化革命以來,依賴化石燃料的能源革命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人類生產力。回溯后工業化國家的發展史可知,在工業化城鎮化階段,圍繞基礎設施、建筑及工業設備產生了大量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所需的鋼鐵、水泥、電解鋁等材料需要消耗大量能源,造成了大量的碳排放,而到了后工業化階段,經濟的主要貢獻開始轉向以消費為主的第三產業,對能源消耗量也自然降低。對照中國過去幾十年的發展歷程,同樣由于工業化與城鎮化的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為主的固定資產投資對拉動經濟增長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基礎設施的日益完善,城鎮化率增速放緩,固定投資的需求也趨于減少,依賴粗放地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模式越來越難以為繼。
如圖表4所示,全社會固定投資總額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歷了快速的增長,基本保持著兩位數以上的增速,占GDP的比重也一路攀升,2015年固定投資比例一度達到81.25%,而后固定投資總額增速與占其占GDP的比重,雙雙出現下滑,2019年、2020年固定投資總額增速出現負增長。很顯然,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的拐點已經顯現。再如圖表5所示,我國的人口的城鎮化率已于2019年突破60%,城鎮化的速率已經出現明顯的放緩,無論是未來城鎮化的空間還是城鎮化的增速均十分有限。因此,我們認為在當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源于中國經濟社會的深刻變化。
其次,第三產業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主力。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深入,我國的產業結構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從產業結構來看,我國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GDP的比重近年來開始持續下降,2012年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45.5%,首次超越第二產業的比重(45%),而后比重進一步持續性上升,2020年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達54.53%。按照發達國家的發展規律,一般進入工業化后期或者后工業化階段,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將成為經濟的支柱產業,整個社會對能源消費的依賴將會相對降低,單位碳排放亦將逐步降低。對照中國當前產業結構的發展趨勢,顯然也正在朝低碳這一方向發展。
中國當前處于工業化后期向后工業化過度的階段,已經具備了低碳發展的潛力。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0年中國的人均GDP為人民幣72447元,按全年平均匯率折算為10504美元;第三產業占GDP比重超過54.53%,超越第二產業的37.80%;2020年末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超過60%(2019年城鎮化率60.6%),綜上指標對照工業化階段的標準,可以判斷,我國當前大致處于工業化后期,正逐步地向后工業化階段邁進。從后工業國家的發展規律來看,工業化中期階段,主導產業通常為資本密集型和能源密集型的重工業,如鋼鐵、水泥、電力;到了工業化后期,主導產業則逐漸轉向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如汽車、裝備制造和交通運輸業;后工業化階段,主導產業則主要表現為以金融、教育、信息、醫療等服務業為主。顯然,從工業化后期開始,對于碳(能源)的消耗將開始出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