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諸暨招商引資“鬧劇”:有企業入局七個月即被踢出
時間:2020-05-16來源:中國經營報 作者:acetouzi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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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喜喜被政府招商引資而來,在收購股權7個月后,不僅被踢出局,甚至與昔日的被收購方站在了公堂的對立面。
日前,一則股權糾紛開庭公告引起外界關注。涉及企業八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方集團”)系由原國網浙江諸暨市供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諸暨市供電公司”)“三產”公司轉制而來的民營企業。2019年,經諸暨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介紹,八方集團股權對外轉讓。但僅過7個月時間,雙方產生糾紛,解除了轉讓協議。
“解除協議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管委會在招商引資時曾介紹收購方具有央企背景,但實際卻是一家民營企業;二是在轉讓時,八方集團的資產被嚴重低估了。”諸暨市供電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這場招商引資的鬧劇究竟為了什么?
入局僅7個月
八方集團為原諸暨供電局職工集資成立的“三產”企業,擁有房地產開發、建設、建材、機動車檢車維修、物業、金融管理服務等業務牌照,后因國家電力體制改革,成為由蔡培忠、駱一中兩人持股的股份制民營企業。
2019年1月,蔡培忠、駱一中與諸暨市宣丞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諸暨宣丞”)簽訂《八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轉讓協議》),其中,蔡培忠持有八方集團89.72%股權,駱一中持有10.28%股權。
而嚴勝軍為受讓方諸暨宣丞擔保人,浙江省諸暨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見證方。天眼查信息顯示,諸暨宣丞即成立于2019年1月,嚴勝軍為控制人。
按照《轉讓協議》,諸暨宣丞受讓八方集團100%股權并獲得公司及其全部資產和權益應支付的股權轉讓對價為3.2億元,收購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款約1.9億元,第二期付款約1.1億元,第三期約為1700萬元。
其中的“特別約定”指出,為確保八方集團在本次股權轉讓項目實施后總體保持平穩,保持其原經營團隊穩定,轉讓方向八方集團董事會委派2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兼任公司總經理,1名董事由公司黨委書記兼任。
此后,2019年2月13日,嚴勝軍通過銀行向蔡培忠支付1.9億元,正式進駐八方集團。而根據收購約定,八方集團原有經營層保持3年不變,但對外投資的決策權屬于收購方。
但令人驚訝的是,在嚴勝軍僅僅入局7個月后,2019年8月,曾經的“合作伙伴”卻又簽訂了《八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之股權解除協議》(以下簡稱《解除協議》),9月2日,八方集團再次進行了工商變更,股權重回蔡培忠、駱一中兩人手中。
而雙方更是因為股權轉讓糾紛,站在了公堂的對立面。
陷入股權糾紛
對于解除原因,記者獲得的一份“民事訴狀”顯示,蔡培忠、駱一中認為系由八方集團及下屬關聯企業的資產被嚴重低估等原因和其他各種不可協調的矛盾導致。
但是,為何股權轉讓之后,會出現“資產被嚴重低估”的情況?另一方面,既然購買了被“低估”的資產,“占了便宜”的嚴勝軍又為何愿意解除協議,返還資產?
對此,記者致電蔡培忠、駱一中兩人,但是二人電話均無法接通。諸暨市供電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彼時,管委會介紹收購方說具有央企背景,八方集團才愿意轉讓股權,但是后來才發現,對方僅是民營企業,而且八方集團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確實可能存在資產被低估的情況,經過談判,雙方才決定解除轉讓協議。而這其中或還涉及內部問題,目前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嚴勝軍則表示,在收購完成后,其曾對八方集團進行改革,或是一些新的措施,割裂了原有的八方集團頂層利益格局,才導致后來對方要求解除協議。“比如,有一些生產資料的采購,價格明顯偏高,我要求更換,但遭到抵制,這說明供貨方與集團的采購方之間是存在利益關系的。”
此外,記者注意到,雙方產生糾紛的焦點則在于“追討”投資款。上述“民事訴狀”指出,嚴勝軍進入八方集團后,曾多次進行對外投資,而根據《解除協議》約定,諸暨宣丞應歸還八方集團全部對外投資款項,目前尚應退還約7000萬元。《解除協議》第三條“對外投資”顯示,目標公司自2019年2月13日12時03分交割時點至公司交接日期間對外投資事項,由乙方提供項目清單作為附件,按照“原值返還”處理。而事實上,在這一時限內,八方集團確實進行過對外投資。我接手公司后,是想有所作為的,當時要對企業轉型,才進行了一些投資,但是我并沒有從中牟利。現在雖然解除了轉讓協議,我第一筆收購款1.9億元還沒有還給我。八方集團要求我返還7000萬元投資款后,他們把新成立的公司股權轉讓給我,再退回1.9億元收購款。”嚴勝軍稱。
誰的“八方”
諸暨市委宣傳部就此表示,相關采訪可以咨詢供電公司,“這件事他們是主體”。令人不解的是,在此次交易中,諸暨市供電公司究竟扮演著何種角色?為何一家轉制后的民營企業,其股權轉讓事項要交由供電公司負責?記者獲悉,諸暨市供電公司在今年3月份月度工作例會上還曾強調,八方集團股權處置后續工作是今年公司黨委的頭等大事,要拿回7000萬元“投資款”。
事實上,自上世紀90年代起,為了解決員工福利問題,全國電力系統紛紛集資組建“三產”企業,隨著2002年廠網分離改革實施后,電力系統“三產”企業也逐漸剝離出來,電力公司領導、中層干部和一般職工入股成為趨勢,但在彼時,企業高管由電力公司領導兼任的情況也普遍存在。
而八方集團作為諸暨市供電公司曾經的“三產”企業,雙方也曾保持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據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05年左右,原諸暨市供電局副局長即擔任八方集團總裁,此外,諸暨市供電局審計科科長、招議標中心主任等相關領導亦同時兼任八方集團對應部門的領導。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在八方集團股權轉讓之前,蔡培忠、駱一中兩人雖為持股股東,但在公司的運營機制中,制度設計為《八方信托財產管理章程》,即由諸暨供電局職工基于對某一自然人的信任,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用信托方式、以該自然人名義出資八方集團形成的資產。
而八方集團的信托當事人大會由402位全體信托當事人組成,是八方集團信托財產的權力機構,擁有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增資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等職責。在此前股權收購過程中,這一事項即曾獲得了357名信托當事人同意,3人反對,39人未表決的結果。
對此,諸暨市供電公司一位負責人回復記者稱,事實上,在八方集團股權轉讓前,已對402名信托當事人進行了股權清退。嚴格意義上,八方集團與供電公司并無關系。而本次股權糾紛事件中,之所以由供電公司出面談判,或是因為諸暨市政府方面認為供電公司曾與八方集團有關聯,方便協調。對于雙方股權糾紛一事,記者還致電諸暨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但是并未獲得對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