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辦法》正式發布 央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時間:2020-09-15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作者:acetouzi 點擊: 次人民網北京9月13日電 (記者羅知之)今日,《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金控辦法》)正式發布。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金控辦法》相關問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總體看,《金控辦法》對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和金融市場的影響正面。由股權架構清晰、風險隔離機制健全的金融控股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控股股東,有助于整合金融資源,提升經營穩健性和競爭力。從長期看,《金控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各類機構有序競爭、良性發展,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一些大型金融機構開展跨業投資,形成了金融集團;還有部分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了多家多類金融機構,成為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一些實力較強、經營規范的機構通過這種模式,優化了資源配置,降低了成本,豐富和完善了金融服務,有利于滿足各類企業和消費者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但在實踐中,也有少部分企業盲目向金融業擴張,隔離機制缺失,風險不斷累積。
“制定實施《金控辦法》是人民銀行將依法依規開展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和持續監管,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該負責人指出。
根據《準入決定》和《金控辦法》,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市場準入管理。主要考慮: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規模大、業務多元化、關聯度較高,跨機構、跨市場、跨行業、跨區域經營,關系到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市場準入予以規范。二是設立明確的行政許可,是對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監管的重要環節,有利于全方位推動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規開展經營,防范風險交叉傳染。三是體現了金融業是特許經營行業和依法準入的監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
談及《金控辦法》的適用范圍,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金控辦法》將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一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二是實質控制兩類或兩類以上金融機構;三是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或受托管理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或者按照宏觀審慎監管要求需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對于金融機構跨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團,參照《金控辦法》確定監管政策標準,具體規則另行制定。”該負責人補充道。
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程序?據介紹,對于已具備設立情形且擬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應當在《金控辦法》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向人民銀行提出申請。《金控辦法》實施后,擬實質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的,也應當向人民銀行提出申請。獲批準的金融控股公司,憑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控股公司許可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名稱中應當包含“金融控股”字樣。
值得注意的是,《金控辦法》提高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金額,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金控辦法》提高了對違規行為的罰款金額。這有利于促進金融控股公司及相關人員樹立依法合規的經營和從業理念,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金融穩定,保護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