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交通部等十四個部委發布《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間,引導發展壯大一批龍頭骨干企業、提升穩定一支較高素質從業隊伍,2018年底前,完成降本減負等10件實事。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將強化政策支持,包括對通用集散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予以支持;研究制定道路貨運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舉措等。
《行動計劃》提出五大類22條主要任務,首當其沖就是減輕道路貨運經營負擔。其中包括,推進營業性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依法合并,減少重復檢測、重復收費,減輕檢驗檢測費用負擔;便利異地年審和考核;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支持在城市周邊統籌布局規劃和建設一批具有干支銜接功能并組織開展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貨運配送綜合體,同步優化城市內末端共同配送節點。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試點;精簡道路貨運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推動取消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同時,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涌現的當下,促進貨運行業創新發展也至關重要。《行動計劃》明確,大力發展“互聯網+”車貨匹配、“互聯網+”專線整合、“互聯網+”園區鏈接、“互聯網+”共同配送、“互聯網+”車輛租賃、“互聯網+”大車隊管理等新模式、新業態,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及時調整制度政策,推動道路貨運新舊業態加快融合發展,不斷提高市場組織化程度。鼓勵支持道路貨運企業積極參與智能運輸、智慧物流等各類試點示范。
按照目標,2020年底前,道路貨運行業提質增效各項工作任務要全面推進,行業改革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
為了保障這一切的實現,交通部和公安部將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綜合執法改革,健全完善公路超限超載長效治理機制。完善法規制度,規范引導新業態、新模式有序發展。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精準化監管,有效促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此外,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將強化政策支持。利用現有政策渠道,對通用集散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予以支持。研究制定道路貨運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舉措,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加強對道路貨運基礎設施、公共信息平臺、治超科技手段建設以及貨運司機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等公共服務方面的財政投入。支持城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并投資建設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及配套公共節點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