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啟動申報,單筆最高可達1000萬
時間:2017-09-14來源:未知 作者:acehr 點擊: 次
投實消息:9月12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公布《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鄭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2017年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文附后)。
根據《通知》,支持范圍及重點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竣工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新建工業項目。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屬于電子信息、汽車、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及醫藥、現代食品制造、現代家居和品牌服裝等工業主導產業
項目獎補專項資金采取事后獎補的形式支持,分為設備投資補貼、新建廠房投資補貼。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只能選擇一種補貼形式,已獲得國家、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對于設備投資補貼,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及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按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5%對項目單位實行設備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于新建廠房投資補貼,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和擴大生產規模的項目及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按照新建廠房投資額的2%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不超過500萬元。
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鄭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2017年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信部門、財政局,有關企業:
為打好轉型攻堅戰,推動企業加快技術設備更新和工藝升級,實施新一輪大規模技術改造和項目建設,鄭州市工信委、鄭州市財政局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依據
(一)《中共鄭州市委 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打好轉型發展攻堅戰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鄭發〔2017〕15號);
(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建設中國制造強市若干政策的通知》(鄭政〔2016〕29號);
(三)《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工業項目投資的意見》(鄭發〔2013〕4號);
(四)《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財政支出穩增長調結構促雙創增動力十六條實施意見的通知》(鄭發〔2015〕187號);
(五)《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鄭財企〔2017〕1號)。
二、支持范圍和支持重點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竣工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新建工業項目。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屬于電子信息、汽車、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及醫藥、現代食品制造、現代家居和品牌服裝等工業主導產業。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獎補的形式支持,分為設備投資補貼、新建廠房投資補貼。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只能選擇一種補貼形式,已獲得國家、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一)設備投資補貼
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及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按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5%對項目單位實行設備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新建廠房投資補貼
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和擴大生產規模的項目及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按照新建廠房投資額的2%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不超過500萬元。
四、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的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鄭州市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項目符合支持范圍和支持重點;
(三)具有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場所和專業人員;
(四)項目立項科學、實施方案可行;
(五)生產經營狀況良好;
(六)近3年沒有因財政、財務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財政部門及相關監管部門處理處罰。
五、申報材料
(一)企業申報設備補貼或新建廠房補貼報告;
(二)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設備補貼或新建廠房補貼申報表;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要求為鄭州市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項目立項備案表復印件;
(四)企業需提供流轉稅或企業所得稅納稅憑證復印件;
(五)企業出具的項目決算報告或項目土建工程決算報告;
(六)環保部門對項目的環保驗收評價材料復印件;
(七)需要許可證的產品須附生產許可證或證明文件;
(八)經中介機構審驗的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帶驗證碼,新建企業除外);
(九)項目設備投入明細表或項目廠房建設投入明細表(附發票復印件),自建廠房以原材料發票為準。新建項目設備或新建項目廠房建設投資額不足3000萬元的、技改項目設備或廠房建設投資額不足1000萬元的,所提供發票總額需達到項目總投資要求(后附發票復印件和明細表);
(十)設備單價超過200萬元的須提供設備采購合同,單個工程金額大于200萬元的提供土建合同;
(十一)企業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保證所提供所有發票及其他復印件的真實性。
(十二)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六、工作程序
(一)組織項目申報
1.企業自愿申報。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企業根據申報類別向項目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2.部門逐級審核。按照逐級審核、分級負責原則,縣(市、區)工信部門、財政部門對企業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把關。
3.部門聯合上報。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各縣(市、區)工信、財政部門聯合行文,與審核匯總后的2017年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項目獎補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4)一并上報鄭州市工信委、鄭州市財政局(各2份),同時將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的紙質版(3本)、電子版上報鄭州市工信委。
(二)項目評審及資金撥付
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第三方審計,通過項目評審的企業由市工信委、市財政局進行網上公示。上述工作完成后,鄭州市工信委按程序研究提出資金撥付建議,鄭州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
七、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共同組織好項目申報和審核工作。上報鄭州市主管部門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如實申報相關資料。如有弄虛作假、騙取項目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除收回項目資金外,取消該企業三年內申報資金項目的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聯系方式:鄭州市工信委投資處 67170937
鄭州市財政局企業處 67178272
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鄭州市財政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