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鄉鎮干部的崗位狀態,幾個詞匯在腦海里涌現:“萬金油”、“千斤頂”、“滅火器”、“出氣筒”、“替罪羊”……為什么會想起這些詞匯?因為這正是如今鄉鎮干部的真實寫照。
萬金油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根針就必須得是“萬能針”,否則就接不了千條線的活兒。面對上級眾多領導和部門名目繁多的工作安排,哪項工作鄉鎮都不敢怠慢。同時,面對農村千家萬戶,百人百性,什么難事兒、稀罕事兒都有可能發生,哪件事兒都需要處理好,不能出差錯。所以,作為鄉鎮干部必須是“萬金油”,而且是不管什么工作、什么難題都能合理安排、妥善解決的“萬金油”。
“萬金油”在這里不是貶義詞,不是“老油條”,而是“多面手”的意思。因此,不經一定鍛煉、沒有一定經驗是很難勝任的。作為在鄉鎮擔任一定職務,需要獨當一面的干部,更得有“萬金油”的本領。如果簡單通過所謂的公開選拔,一步跨到鄉鎮領導這個崗位上,很可能會誤事又誤己。“萬金油”的本領不是書本上能夠學到的,是通過在基層千錘百煉慢慢成長的。
因此,培養鄉鎮領導干部,不能操之過急,應該循序漸進,要在鄉鎮不同崗位上進行鍛煉,有計劃地進行培養。
千斤頂
“權力比芝麻小,責任比西瓜大”是對鄉鎮“責、權、利”嚴重不統一的真實寫照。在權力不斷上收,責任不斷下放的情況下,手段殘缺的鄉鎮硬著頭皮承擔著越來越繁重的工作任務和越來越嚴厲的責任追究。名目繁多的評比達標、檢查驗收和一票否決,讓鄉鎮不堪重負,作為鄉鎮干部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對于事業心較強,經常自加壓力,想造福一方的鄉鎮干部壓力會更大。
工作累些、苦些都不算什么,關鍵是在社會轉型期一些不科學的決策和不規范的操作都要由鄉鎮具體執行和承擔責任,受苦受累又受氣、流汗流血又流淚的情況在鄉鎮是屢見不鮮的。
因此,要求鄉鎮干部必須是“千斤頂”式的干部,能夠頂得住重重壓力、受得了種種委屈。這就要求鄉鎮干部的心理素質必須過硬,否則超重的擔子能把人壓死,無解的難題能把人難死,一大堆責任追究能把人嚇死。
滅火器
社會轉型期矛盾多發,而且處于半自治狀態的農村更是矛盾重重,不穩定因素層出不窮。簡單的屬地管理式的信訪考核追究機制,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飲鴆止渴的方式花錢買穩定,結果“按下一個葫蘆起來兩個瓢”,助長了“信訪不信法”之風,維護穩定的難度越來越大,鄉鎮黨委政府不得不充當“滅火器”,隨時準備“不惜一切代價”化解或緩解矛盾。
這就要求鄉鎮干部必須具備敢于直面群眾的勇氣和能夠說服群眾的本領,而且有時候還必須在沒理的情況下去說服群眾。因此,最好能練就一副鐵嘴鋼牙,否則不但滅不了火,還有可能引火燒身。
比如,按照《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但不排除一些農村地區根據實際需要每隔幾年調整一次,每次調地增地戶和減地戶之間很容易引發糾紛,情緒激烈的群眾往往會上訪到鄉鎮。鄉鎮該怎么表態?如果拿調解意見就等于同意調地,有違國家政策;如果不拿意見群眾就會說你不作為,兩難境地下稍不注意就會引火燒身。這時候靠什么?法律不能靠,權力和金錢不管用,問題又不能拖,只有靠三寸不爛之舌來解決問題了。
出氣筒
鄉鎮是在計劃經濟慣性思維下行政命令仍然無條件生效的最低一級組織,也是村民自治的農村直接面對的一級組織,鄉鎮正好處在磨合點上。
一方面,當行政命令在農村失效時,上級就會拿鄉鎮當“出氣筒”。比如,抗旱澆麥。這本該是群眾自主權范圍內的事情,政府只需宣傳引導、技術服務就可以了。但有時卻非要給澆麥一個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澆完,基層實際上沒有手段去落實,但是不落實就要挨批。
另一方面,當群眾意見反映到上級那里不被重視時,群眾更會拿鄉鎮當“出氣筒”。比如,組織部門解決了離崗老支部書記的待遇問題,同樣是“村兩委”一把手的老村長心理上就不平衡了,認為是受到了歧視。老村長們上訪到鄉鎮,鄉鎮無權也無能力解決。反映到上級組織部門,組織部門解釋說黨的部門只負責解決黨支部書記的待遇,村長的問題歸民政部門管。民政部門說沒有接到上級的通知,只有等政策。老村長們揚言要集體上訪,在信訪責任追究的重壓之下,鄉鎮為了“維穩”只有千方百計做勸解工作,而僅靠勸解是蒼白無力的,沒辦法有時只有聽罵。如果群眾罵幾句出出氣就不上訪了,那算萬幸,然而事情往往是今天當完群眾的“出氣筒”,明天又跑上去了,就要接著當上級的“出氣筒”。
因此,鄉鎮干部必須度量大,能受氣,否則會被活活氣死。
替罪羊
責、權、利嚴重不統一,決定了鄉鎮必然要承擔職權以外的責任。比如教育、衛生、司法、勞保、防疫、土地等等,人、財、物、權先后從鄉鎮被垂直走,但是許多責任仍然留在鄉鎮,哪一項工作出了問題鄉鎮都不可避免地要被追責,甚至代人受過,做“替罪羊”。尤其是違法占地、秸稈禁燒、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疫病控制等等這些鄉鎮一沒執法權二沒強制手段的工作,只有硬著頭皮去做,甚至違著法去“執法”。
由于在職權能力之外,所以難免力不從心,有的工作即使是竭盡全力也難保不出問題。有時無奈地面對一項項責任追究,感覺就像隨時可能爆炸的地雷。一旦出事,輕則受批評背處分,重則被免職受刑責。
因此,作為鄉鎮干部膽子必須足夠大,否則整天擔驚受怕,遲早會嚇出病來。其實在追責問題上上級也是無奈的,體制如此,責任一級級壓下來,鄉鎮作為最后一級,出了問題不“殺一儆百”對上級的上級怎么交代?
王牌智庫觀點
“萬金油”、“千斤頂”、“滅火器”、“出氣筒”和“替罪羊”的崗位狀態解釋了“鄉鎮干部難當”的心聲。但鄉鎮作為最基層的政府,鄉鎮干部的作用不容小視。貫徹《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精神,在新形勢下,鄉鎮干部要始終保持“上善若水”的為政品格、“事作于細”的行政作風、“知足常樂”的從政心態,加強自身思想素質及能力建設,切實履行公仆職責,堅定地將各項政策落實到基層。
鄉鎮工作千頭萬緒,紛繁復雜。面對群眾,鄉鎮干部首當其沖,然而敢闖敢試敢啃“硬骨頭”的干部工作中也難免出現失誤或差錯。李克強總理在2017年兩會上提出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干事者鼓勁,為擔當者撐腰”。唯有旗幟鮮明地支持、鼓勵、保護擔當者,鄉鎮干部才敢于在改革發展的道路上披荊斬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