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是縣里的“二把手”,其工作既與縣委書記不同,也與其他副職有明顯差異。如何當好縣長?以下結合自己的經歷和感受談一談體會。
張加春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男,水族,大學文化,1964年10月生,1982年10月參軍入伍,1984年4月30日隨主攻連參加了著名的者陰山戰斗,并在火線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在三都水族自治縣任職,先后任縣委常委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等職。2007年12月開始任代縣長、縣長,任職縣長整整7年。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現任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曾在中央、省級等報刊上發表作品近200萬字,出版《困境與出路:從黔南看少數民族地區區域經濟的發展》《縣長這個官》等。
以下文字節選自《縣長這個官》一書。
要將想法付諸實踐
就要善于與縣委書記溝通
縣長在縣政府是“一把手”,在縣委卻是“二把手”。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所以縣長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縣委副書記身份,即自己是在縣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領導干部到一地上任之初,通常都會到基層走訪調研。聽聽退休領導對本地發展的意見建議,了解當地的風土人情,結合當前形勢提出發展思路。新任縣委書記和新任縣長的區別在于,縣委書記可根據自己的想法,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或者借助縣里召開的會議,談當地的發展定位和發展思路。但縣長卻不能,要把自己的思路和想法變成現實,需要與縣委書記溝通,得到縣委班子的認同。這是需要工作智慧和技巧的。
要捕捉與縣委書記溝通的時機。可從會談中,貫徹上級會議、文件、上級領導講話精神中去尋找。平時,縣委書記、縣長經常碰面,自然會談到工作,不妨借助某個話題引出你的思路和想法,在潛移默化中與縣委書記溝通。又如,上級一份重要文件提到的工作正好與你的想法不謀而合,可以順勢把你的思路想法和這項工作結合起來,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要處理好縣政府常務會與縣委常委會的關系。如農業問題,上報一般要經過政府辦副主任、分管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長。如果問題突出和重要,由政府常務會來確定,但上會前需向縣委書記報告一下,聽取他的意見。會后,視情況上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或按程序送分管副縣長和部門解決。實際工作中,什么樣的議題歸什么會議研究不太好把握。我的體會是,縣委明確要求要做的工作、需要政府落實且經費較小的,就由政府研究解決;縣委還沒有要求要做的工作,且事情大經費多的,就報縣委研究解決。
要制定好規劃。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報告》,是把縣長的思路和想法變成現實的最好途徑之一。在起草報告時可以把你的思路和想法寫進去,然后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再到縣委常委會研究,最后提交縣人大表決通過。其他工作規劃也如此。不過,隨著事物的發展,規劃可能出現變化。這時,縣長要善于與縣委書記溝通新想法,避免產生沖突。
不過,提出新思路之前,必須對全縣情況有準確把握。要多聽取分管領導、人大政協領導及相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以便抓住要點、突出重點、切合實際。同時,縣長要善于處理往屆政府的工作問題,要善于延續上屆的思路,加以完善、豐富并創新。
善于“戰斗”,沉著應對突發事件
縣長要懂政策。與縣委書記不同,縣長是指揮員,也是戰斗員。在工作中一聽到沖鋒號,就要拎起槍往前沖。但往前沖首先要排雷。這個雷就是政策,縣長要有敏銳的政治眼光,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文件、領導講話中找出政策,并結合當前環境和縣里實際認真研判。在工作上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變通的,都要心中有數,再作出決策。
還要跟蹤好政策。國家和省里出臺的政策大多都是根據國際國內形勢以及中央和省戰略部署制定的。有的政策不會變,有的政策隨著形勢的發展而變化。縣長得有鷹一樣的眼,時時盯緊發展政策,抓住政策的空窗期,爭分奪秒讓政策在縣里落地。例如,有一年我們縣里要改造公路,但拿不出錢和抵押物。一籌莫展時,聽說政府可用信譽作擔保,解決了貸款問題。事后不久,這一政策就沒有了。如果當時不抓住時機,好政策就可能失之交臂了。
任何一個地方,總會遇到一些突發事件。縣長要勇于擔當,善于處置,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讓縣委書記出面。
例如,建設某高速公路的時候,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分為正線補償和便道補償。正線補償全線沒有什么區別,少部分人的訴求主要是便道的補償。省里認為便道是臨時占建,高速公路修通后,便道可以當村組公路使用,規定便道作為通村通組公路來執行。也就是說,省里只補助修便道的路,占用村民田地山林由縣鄉村自行協調解決,修建通組公路由群眾自行協調解決。縣里向上爭取,得到了一定的補償。但在征地拆遷中,少數村民不愿意配合政府,與一些沒有律師證的民間人士聯合多次到縣里反映。工作隊反復解釋政策,強調政策的底線,如果家里有困難可以從其他渠道申請。突然一天,100多個被征地村民到縣政府上訪,要求按照他們的意見補償。同時,還有七八個人直接去上級上訪。這些村民想通過向政府施壓,獲得最大的利益。我得到消息后,一邊立馬派出干部趕到上級;一邊和分管副縣長以及政法委書記,在會議室與10多個村民代表交流,做思想工作。但談判始終沒有效果,并不斷受到村民威脅。這樣的事,一般總是有幾個領頭的。公安機關經過調查發現有人有刑事案件在身,于是依法抓捕這個人,并查清了多個與該案相關的人的底細,形成了威懾。整個過程經過一個星期的努力,最終沖突歸于平靜。
處置大型突發事件,我的經驗是分管副縣長能夠處理的就由他去處理,不能處理的我才出面。而哪個副縣長去,也可以看具體的情況和誰最有優勢化解。縣里的大姓氏有潘、韋、楊、張、覃等,我常指定能和這些大姓氏達成共識的領導干部去負責。潘氏家族那個寨子出問題,我就讓潘姓領導去。這些人往往在家族中具有一定威望,又懂得方言,能與群眾拉近距離,可以迅速控制事態。
作為縣長,面對突發事件,分管部門能處理的,縣長就不要出面;下級不能處置的,縣長就一定要親臨現場處置。縣長在處置大型突發事件時必須擔起責任,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讓縣委書記出面,只要他支持你就足夠了。至于警力不要輕易使用。因為警力一旦出現,代表事情已到了一個沸點,稍不慎不但不能控制事態,往往還會激化矛盾。處理這種事件要及時準確,還要講以人為本、依法依規。
將心比心是理解,更是關愛
縣長要面對各種各樣的關系,上級領導、上級部門、四大班子領導,還有同事、客商、下屬、群眾等等。在這些關系中,和縣委書記的關系最為重要。作為縣長,任何工作都離不開縣委書記的支持。縣級領導班子如果缺乏合力,往往是縣委書記和縣長兩個人之間關系不和諧造成的。
縣長怎樣和縣委書記處理好關系?我在與幾任縣委書記多年來的合作中深有體會。
首先要公正無私、胸襟開闊。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縣長一旦考慮個人因素,一旦偏了心或有了私心雜念,就會想方設法公權私用。縣委書記知道了就會制止,或者當面不說背后說,或者制止了你不聽,久而久之矛盾就出現了。反之,如果縣委書記也這樣做,那矛盾亦然。
其次是彼此包容、換位思考。不管是說話還是做事乃至研究問題,有看法有建議都正常,要將心比心,理解至上。這既是一種理解,更是一種關愛。不要遇事動不動就沖突、埋怨、指責。換個角度,換個思路,你會發現,世界大不一樣。
最后要相互尊重、經常溝通。尊重是前提,在縣委,縣委書記是班長,該請示的問題就請示,該匯報的工作就匯報。縣長要知道,你在開展工作時,有了書記的支持,工作才推進得快、做得好。縣長工作千頭萬緒,有明確規定的事就按程序去做,而容易出現矛盾的往往是在沒有規定的事情上,來得突然讓你沒有時間按程序研究決定,就需要與縣委書記及時溝通,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