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1月6日消息(記者徐鵬)1月5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明確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阜陽、六安6市為安徽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
方案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原則上不設收入門檻。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建設標準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小戶型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0%。考慮到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可建設少量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和退出條件、戶型面積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此外,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享受的政府補助、低息貸款、土地出讓價款分期收取等優惠,應在租金中有所體現,切實降低租金水平,讓利于民。
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阜陽、六安等6市,城區常住人口達到大城市標準,明確為安徽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