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嚴格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流轉土地經營權
時間:2020-08-04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acetouzi 點擊: 次
最高人民法院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新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嚴格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流轉土地經營權。
據悉,5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指出要落實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產權權能,將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鄭學林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此次出臺的《意見》,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貫徹落實:
一是要切實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妥善審理涉及農村承包地權屬糾紛案件,嚴格執行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確保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保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二是嚴格落實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規定,充分尊重農戶意愿,嚴格保護農戶的土地承包權和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權利,依法依規認定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效力,讓農民既可以沉下心來搞生產,也可以放心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是對于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資源的折股量化,嚴格按照“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要求,服務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與經營決策和收益分配的權利。
此外,《意見》從公正審理土地征收征用案件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明確要求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打擊各種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受侵犯。